關于承接安徽省住建廳委托行政審批6月7日公告
宿建審〔2022〕30號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》及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《關于委托實施建筑業企業資質行政許可有關事項的通知》(建市函[2018]2763號)等法規的規定,現將智慧審批通過的行政審批事項予以公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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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6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