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對合肥市市政設計研究總院有限公司的通報
宿建〔2022〕68號
各設計、施工、監理單位:
合肥市市政設計研究總院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份中標韓池子路設計項目(含可研、洪評、水保等),期間我局多次督促,設計人未能按期提交洪評、水保等專題研究報告,導致韓池子路(沱河大橋)無法開工建設。按照建設工程設計合同5.2條相關約定,經研究,給予項目負責人柴宏喜記不良記錄一次(時限六個月),并對合肥市市政設計研究總院有限公司進行通報批評。
特此通報!
宿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
2022年6月17日